【来源:恩阳发布】
案例一:无证驾驶

2026年1月12日,黎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,驾驶一辆无牌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,从恩阳区花丛镇丁家咀出发前往柳林镇街道,途中被恩阳区公安分局民警现场查获,目前已被依法处理。
案例二:无证驾驶

2026年1月13日,刘某某在未取得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,驾驶黑DA***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,从群乐镇朱家沟方向沿群马路行驶至街道时被警方拦截,现已依法受到相应处罚。
案例三:无证驾驶

2026年1月29日,马某在未持有驾照的情况下,驾驶川Y3L***号普通二轮摩托车,从雪山镇街道前往新庙村,行至新庙漫水桥时被恩阳警方现场查获,目前已依法进行处理。
案例四:超员

2026年1月30日,刘某某驾驶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,实际载客10人,超出规定人数3人,于群乐镇被恩阳区公安分局民警当场发现,现已被依法处理。
案例五: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

2026年1月27日,王某驾驶川Y21***号重型自卸货车,在恩阳区何家坝红绿灯路口因货物重量超过核定标准被警方查获,目前已被依法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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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恩阳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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