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新闻漫画。 (来源:信号新闻)
信网·信号新闻2月3日讯 内蒙古赤峰市民王先生在“淘宝特价版”App上花费8498元购买了4条马牌轮胎,商家在交易前承诺“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”,但王先生收货后发现是翻新的旧轮胎。他怀疑商家存在欺诈行为,于是将商家、“淘宝特价版”运营公司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及淘宝(中国)软件有限公司告上法庭。近日,内蒙古自治区宁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,构成欺诈,判决商家赔偿三倍金额。
2024年10月,王先生通过“淘宝特价版”App上的某家店铺看中了4条马牌轮胎。由于商家承诺“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”,双方协商一致后,王先生支付了8498元完成购买。然而,当他收到货物准备安装时,发现轮胎有磨损痕迹,且条形码与正品不符,在德国马牌官方平台也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,因此判断该轮胎为翻新二手产品。随后,王先生与商家沟通,但未能达成一致。
王先生认为商家明确承诺销售全新正品轮胎,但实际交付的是旧胎,已构成欺诈,遂将商家及“淘宝特价版”平台方一并起诉至法院。2025年6月27日,王先生向法院申请追加“淘宝特价版”运营方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为被告。其诉求包括解除合同、支付三倍赔偿金25494元,并承担律师费2000元及诉讼费用。
“淘宝特价版”运营方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辩称,其仅为信息发布平台,不参与商品信息的发布,所有内容均由卖家自行上传。平台无法控制商品质量、安全及合法性,也无能力确保信息真实准确,因此相关责任应由用户自行承担。同时,平台在用户注册时已明确告知其不以买卖双方身份参与交易,所有交易均发生在卖家与消费者之间。此外,平台在卖家注册时已要求提供真实、合法的身份信息和资质证明,并依法向王先生披露了商家的真实名称、地址及联系方式,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商家作为经营者,在交易过程中应遵循诚信原则。涉案商家承诺“全新正品轮胎品质保证”,使王先生以8498元购买了4条轮胎。而实际收到的轮胎条形码无法在官方平台查询,可认定商家存在虚假宣传,构成欺诈。
关于王先生要求“淘宝特价版”运营方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,法院表示,杭州拣值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为网络交易平台,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而未采取措施,且该公司已披露商家信息,因此不应承担连带责任。而淘宝(中国)软件有限公司既非合同相对方,也非平台运营方,同样不承担责任。
对于律师费的主张,法院认为这是王先生为维护自身权益自主进行的法律行动,不予支持。
最终,法院判决解除王先生与商家之间的轮胎买卖合同,商家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三倍赔偿金25494元,驳回王先生关于律师费及诉讼费用的请求。(戴洁 徐基峰)